员工为企业代垫的费用,可以取得专票吗?
添加日期:2018年07月09日
问题:现在企业税务规定不能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为企业代垫发生的费用可以取得专票吗?
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六[生活服务类]》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4号 )第十二条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住宿服务专用发票,如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用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当以企业的名义(公司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与税务登记一致)取得,可以由住宿人个人先垫付住宿费。
据此,员工为企业代垫的住宿费 ,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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