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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文件或政策明确要求必须 先提盈余公积才能分红?

添加日期:2018年04月16日

问:我公司为外资企业,现在股东想进行分红,但支付红利时遭到银行的拒绝,理由是我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请问:是否有文件或政策明确要求必须  先提盈余公积才能分红?

答:《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据此,企业未按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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