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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开办费一次性进费用是否有规定?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09日


问:现在税务对于企业筹建期开办费一次性进费用是否有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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