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业务算融资租赁业务吗?
添加日期:2017年01月04日
问题:某公司借给其他公司一笔款(款直接打到卖设备的供货商),让他们去买设备,然后借款的这家公司分五年还款,这种业务是不是应该算融资租赁业务了?这种业务的企业受资质限制吗?
答:《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据此,债权人将借款直接汇入债务人供应商,债务人拥有设备所有权,不属于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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