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国外客户的代理服务,收到的佣金如何开具发票,税务局是否可以代开?
添加日期:2016年10月09日
问:我公司为国外的客户做了代理服务,客户要付给我们佣金,请问我们要给国外的客户开具什么样的商业发票?税务局代开吗
答:《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据此,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经纪代理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若税务登记经营范围没有此项目,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登记经营范围或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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