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消防器材及相关的培训演习费用如何做账?
添加日期:2016年02月22日
问题:我公司最近进行消防培训演习,购入消防器材,并支付了消防培训费,请问,购入消防器材和支付的培训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进项税能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据此,企业购入消防器材及相关的培训演习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核算;高危行业应计入“安全费用”核算。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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