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添加日期:2016年07月26日
请问: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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