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再转租所得如何纳税?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0日
问:我为了方便儿子上学,同时能减轻经济负担,在某大学附近以每月2000元价格租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给儿子使用,并与房东约定有权转租。除我儿子居住一间外,我将另外两间和客厅、厨房分别以每人每月580元价格出租给另外5名同学。请问,转租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据此,个人取得的转租收入2900元,应凭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房东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扣除支付给房东的2000元租金,剩余的900元减除费用扣除标准800元,适用20%税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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