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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几点注意事项
添加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日前,多地税务机关发出通告:暂停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元素说税昨日也就此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那么,关于此次暂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暂停后不延长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015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仍为2016年5月31日。不因暂停而延长。
2、预计暂停时长
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迟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通知》(津地税所〔2015〕5号)等相关披露信息的分析,预计本次暂停办理汇算清缴为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具体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3、不受暂停影响的类型
据悉,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将设置专门窗口办理申请注销登记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特殊事项的申报,因上述原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不受本次暂停影响,按现行程序及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业务。
4、申报表调整并非政策调整
本次暂停汇算清缴的原因主要为总局近期将进一步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各地也将据此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软件。而修改申报表本身并不代表着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因此纳税人不宜过度担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身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有补充政策文件发布的可能
纳税人可就需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事项(除以表带备的项目)提前进行备案工作,相关随表报送的资料(如:资产损失申报资料)也可提前着手准备。会计报表的审计和调整也可提前开展,避免因会计调整事项带来企业所得税汇算的重复工作。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安排
如前所述,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时间预计将比以往减少2个月。但根据以往的实际,1、2月份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数量并不多,因此总体影响不大。但纳税人仍应合理安排自身办理此业务的时间,避免产生未及时申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