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税务交流

税务交流

承担客户的车辆维修费,增值税如何抵扣

添加日期:2015年08月27日

  【案例】
  A公司承包某地方铁路公司B公司的机车牵引业务,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在一起车辆脱线事故中将B公司车辆损坏,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需要负责机车的维修。那么A公司取得的车俩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税法分析】
  看到上述题目,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不能抵扣,因为维修的不是本公司车辆。理由好像很充分,但是仔细推敲一下这个理由是否有道理?
  首先,税法对于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那么,下面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A公司是否购进了货物或者接受了应税劳务?当然是的,A公司接受了维修劳务。
  第二,A公司是否负担了增值税额?毫无疑问,A公司负担了维修费及进项税。
  第三,A公司是否取得了合法票据?没有问题,A公司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符合上述条件的进项税是不是都可以抵扣呢?不是的,有特殊情况,税法对不得抵扣的项目进行了正列举,那么我们看一下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A公司发生的进项税是否属于上述正列举的不得抵扣的范围?不属于!那么,你认为不得抵扣,是否有道理呢?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A公司本身对该车辆没有所有权,但是A公司确确实实购进了维修劳务。有任何规定A公司不拥有车辆就不能购进维修劳务吗?没有!因此,A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B公司车辆维修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2218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