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交流
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来源:中华财会网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15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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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财会网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15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