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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核定征收企业银行利息收入是否应缴企业所得税

来源:宁波国税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26日

  问:我公司是一家核定征收企业,企业资金在开户行的每季自然生息,利息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并计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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