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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职工提成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华财会网       添加日期:2014年10月20日

  规定比例对收入分成取得的律师费如何计算个税
  问:税务专家您好,请问律师事务所与其雇员律师按规定比例对收入分成取得的律师费,其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
  税务培训专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和国税发[2000]14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下同)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内确定。因此该雇员律师取得的律师费要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来源:广州地税)
  个人将继承的住房出售的购房时间如何确认
  问:我将自己继承的房屋出售,那么住房出售的购房时间应该怎么确认呢?
  税务培训专家答:根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北京地税)
  职工提成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公司发给职工的提成收入,是否要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务培训专家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公司发给职工的提成收入,应该属于其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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