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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厘清税务登记知识盲点

来源:中华财会网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26日

  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需办理税务登记
  大学生小王,从学校毕业后,决定利用自己的营养学专业搞创业,于是开了一家中式快餐店。办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快餐店正式开门营业了。很快,小王接了一笔大单,有家公司想让他长期提供工作午餐,高兴之余又有点茫然,因为小王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无法申请领购发票。
  税务人员提醒广大像小王这样的创业人员,开门营业别忘了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36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税务登记内容有变化需及时办理税务变更
  “我每个月都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地税局的人还有什么事找我啊?”某文化传播公司的负责人一脸疑惑来到建邺地税,税务人员告诉该负责人:“你单位涉及到一项税收核查事项,但电话和经营地址都不对,最后通过公安驻地税办公室才找到。现在送达一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你单位,请您在30日内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手续,以后发生税务登记内容变化要及时办理税务变更”。
  看到该负责人还有些不明白,税务人员解释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也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不可转借他人
  王先生经营着一家烟酒零售店,近期他刚刚将店铺转让给一位朋友,王先生的朋友嫌麻烦不愿办理税务登记证,准备直接借用王先生的税务登记证,王先生不好拒绝又担心有问题,于是专门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税务人员告诉王先生税务登记证是绝对不能转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第六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王先生将税务登记证直接转借给朋友是不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的,税务工作人员要求王先生先按照规定立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并提醒接手烟酒零售店的朋友尽快到税务机关自行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丢失税务登记证应按章补办
  “急,急,急!我企业因搬迁管理不善,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都丢失了”,高新区某企业会计向高新地税询问:“丢失了税务登记证该怎么办?”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另外,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网上税务登记,现场即可出件
  “网上税务登记真方便!前几天我根据南京地税的网络办税指南,在网上提前填写了登记信息,上传了资料证明,今天刚好有空,到办税大厅不用5分钟就拿到了税务登记证,既省去了等待的烦恼,也少跑了不少冤枉路。”近日,南京视野天下咨询有限公司办税员小李拿着簇新的税务登记证,在秦淮地税局服务大厅连连称道。
  据悉,为进一步贴近纳税人需求,南京地税局不断推出便民服务项目,网上税务登记服务就是适应网络办税需求而推出一项服务内容。依托信息化技术,纳税人只需要坐在家里登录“南京地方税务局”网站,敲敲键盘就可以将税务登记信息直接发送至税务机关。然后带着真实、完整的资料去辖区地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调取网上电子信息与纸质资料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就可以实时打印、发放盖有国、地税双章的税务登记证。看着自己敲击的信息变成了税务登记证上的文字,小李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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