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农贸市场停车场是否享受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优惠
来源:江苏地税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10日
问:请问农贸市场所属的停车场是否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规定,一、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所属的停车场等用地,不能享受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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