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电信出租带宽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来源:福建地税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03日
问:电信出租带宽业务是否属于电信业营改增范围?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二条规定,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因此,电信出租带宽业务属于电信业营改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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