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非营利组织免税申请注意事项

添加日期:2014年04月04日

  【导读】:有关媒体曾报道部分非营利社会组织面临申请免税困难的情况。昨日,广州市地税局为非营利组织顺利申请免税资格明晰了三个注意点。

  有关媒体曾报道部分非营利社会组织面临申请免税困难的情况。昨日,广州市地税局为非营利组织顺利申请免税资格明晰了三个注意点。市级、区级非营利组织如想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应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其中未取得免税资格又想继续申请的,应在次年1月1日~2月28日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免税资格5年期满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受理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注意点一:
        免税资格由三部门共同认定
  市地税介绍,目前市内有部分非营利组织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对申请的流程也不熟悉,常常误认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证照就可以享受免税资格。而实际上,企业只有通过了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的认定,才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注意点二:
  免税条件须同时满足
  市地税还指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符合《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全部条件才可顺利获得免税资格申请。而部分民办非企业的认定申请未被通过,大多是因为忽略了这个因素。

  注意点三:
  符合条件的收入才可免税
  一些在成功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年终结算时突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税款,便对此不解:不是已经是免税资格了吗,为何还要交税?
  市地税表示,并不是获得免税资格就能所有收入都免税。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只有符合文中规定的捐赠、政府补助、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等5项收入才免税,其他收入仍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即使企业通过了免税资格认定,也只有符合条件的那部分收入才可免税。因此,已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仍应依法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手续,分别列明免税收入和应纳税收入等信息。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4876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