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纳税调整时限?
添加日期:2019年07月24日
问题: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限?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据此,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限,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月31日前。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
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据此,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限,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月31日前。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