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政府投资入股 ,是否征收增值税?
添加日期:2019年07月17日
问题:如果政府用国有土地房屋作价投资入股企业,是否也需要征收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据此,政府用国有土地房屋作价投资入股,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据此,政府用国有土地房屋作价投资入股,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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