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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飞机出事报废了,是否需进项税转出?

添加日期:2018年08月15日

问题:我公司购入一架飞机,上个月刚把全款付给对方,也取得了对方开具的发票,已经认证,但是这个月飞机出事报废了,是否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据此,企业飞机出事报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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