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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构建统一快速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

来源:中国税务报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31日

  构建全国统一、反应快速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对税收现代化丰富内涵的再认识,是新时代税收治理能力的再提高。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发出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动员令,要求不断充实和拓展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的内涵,使每个体系、每项工作都得以全面协调发展,解决标准不够统一和地区间进度与水平不够平衡的问题,解决质和效不高的问题。学习好、领会好会议精神是做好新时代税务工作的必修课。
  当前税务机关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多重风险交织,防控风险成为税务系统上下的普遍诉求。如何做好税务风险防控是一道急需研究、破解的难题。
  税务风险及应对
  做好税务风险防控,首先要搞清楚税务风险是什么,有哪些?目前相关的解释和分类不一,尚未有较准确的提法。笔者根据工作实际及有关文件材料做初步梳理。
  税务风险,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务活动中因未正确履行税法及相关制度而造成一方或双方利益的可能损失。税务风险包括纳税人方面的纳税风险以及税务机关方面的税收风险、内部风险(现称为税务工作风险)。
  纳税人的纳税风险。指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因未能遵守税法规定,导致其利益的可能损失,包括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风险、未按规定接受税务管理风险、未享受税收优惠风险和未维护涉税权益风险等。应对措施:一是纳税人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办税人员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使用第三方的涉税服务;二是税务机关提供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降低纳税风险不仅是纳税人自身的管理要求,还是税务机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措施,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指在税收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主要为纳税人)的因素造成税务机关未能正确履行税收职责的可能性,包括税源流失风险、偷骗税风险、抗税风险和征收“过头税”风险等。应对措施: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全面收集涉税信息,强化税收评估分析,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推动政府和社会优化税收环境。
  税务机关的内部风险。指在税务工作中,由于制度缺失、管理失误,以及其他未预知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可能性。包括政策制定风险、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应对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采用信息化等科学的管理和控制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当前存在的问题
  税务机关的风险防控工作集中在防控税收风险和内部风险。近年来,防控税收风险的税收风险管理和防控内部风险的内控机制建设都取得很大成绩,风险意识深入人心,防控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认识不足,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问题。
  管理分散。目前税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分属不同管理部门,且各业务部门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工作要求也不尽相同。风险防控实践发现,来自税务机关外部的风险多与内部风险相关联,近年来团伙化、流窜式的税收违法行为频发与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够严密、信息系统不够强健、组织架构不够合理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必须将防控外部风险与防控内部风险工作一起抓,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
  机制不灵。风险防控工作能够行稳致远,必须有良好的运行机制。目前由于没有相应体系建设的支持,风险识别机制不够灵活,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协调配合效益发挥不够,导致基层单位对待风险的反应迟缓,经常被动挨打,贻失战机;质效评价机制不够灵敏,导致地区间、领域间工作进度与水平不够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
  能力不足。相对于风险防控的需要,由于没有相应体系建设的支持,税务系统内部仍然存在着防控组织不够有效、防控标准不够统一、防控信息不够全面和防控措施不够精准的问题,导致风险防控的能力不足。相关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必要性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需要排除前进道路上的风险障碍。管理分散、机制不灵和能力不足的风险防控现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统筹解决,在体制革新上寻找突破口。构建全国统一、反应快速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对税收现代化丰富内涵的再认识,是新时代税收治理能力的再提高。风险防控体系与现有的六大体系紧密结合,将构成更加完整的税收现代化框架体系,一方面,通过风险防控体系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六大体系存在的风险,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强大保障;另一方面,风险防控体系离不开六大体系的支持,防控纳税风险必须借助服务体系,防控税收风险必须依托税法体系、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防控内部风险必须立足组织体系,信息体系则是研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因素。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想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应当统筹考虑纳税风险、税收风险和内部风险,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建设。税务总局对各项风险防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依托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建立跨省、跨区域的国地税联合风险防控组织,承担分析、评估、调查和监督职责;基层税务机关配合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制度建设。可以参照现行的内控制度体系进行设计,重点应包括:一是统一工作标准,促进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解决工作质和效不高的问题;二是建立在制定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收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过程中开展风险控制完备性、适用性和规范性审查的制度,主动预判风险,努力化解风险,及早防范风险,避免制度“带病”运行;三是形成灵活、灵敏的运行机制,包括风险识别机制、评估调查机制、沟通反馈机制、持续改进机制和质效评估机制等。
  信息化建设。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构建全国统一的风险防控信息平台,提供先进的信息化手段,畅通上下信息渠道,打通与各领域应用软件的联系,着力提升评估分析、信息化应对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持续改进产生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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