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合伙人入资 ,需交资金账簿印花税吗?
添加日期:2018年03月02日
问题:基金收到的募集资金(合伙人入资),需要交资金账簿印花税吗?法规文件有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据此,合伙人入资,若计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核算,应计缴印花税。否则,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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