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国税的手撕发票, 可以用吗?
添加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问题:有没有文件规定,国税的手撕发票不可以用了?
答:《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第四条规定,在用的发票票种除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和六联)、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和五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票种如下: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折式)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卷式)
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含门票和过桥过路费发票等)可继续使用。
据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和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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