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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电影专项基金是否可以免缴增值税?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15日

 

问题:电影院按规定缴纳国家电影专项基金,请问,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否可以用票房收入减电影专项基金?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电影院取得的票房收入应全额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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