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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种植花卉如何征土地使用税?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04日

 

问题:租赁土地后直接用于种植花卉、苗木、苗圃专业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是否有专门的文件规定?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五)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 )解释了,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依据上述规定,租赁土地直接用于种植花卉、苗木、苗圃,免缴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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