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交流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03日
【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保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规定:“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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