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这笔债券收入QFII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22日

问题:我公司发型了公司债券,现已到付息日,我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按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债券数量全权代理我公司发放年度兑息款项,现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我公司债券,我公司拟向其支付利息,请问这笔债券收入QFII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明确了, 债券持有到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应按照贷款征税。

据此,企业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044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