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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如何填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添加日期:2017年04月06日

 

问题: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产品成本80万元,市场价格 100万元,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五)用于对外捐赠;

 据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 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写100万元,同时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第4列“调减金额”填写80万元,此项视同销售业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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