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代开建安发票是否需要提供资质证明?

添加日期:2016年11月17日

 

问:代开建安发票是否需要提供资质证明? 

 

答:《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代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13〕62号)规定,凡从事建筑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的,不论其是否能够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对其从事建筑业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均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要求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业执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375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请您留言

客服不在线,请留下您的信息,我们会尽快和您联系。或拔打400 139 4131电话咨询,24小时都有人接听。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