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免税车辆转让,是否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
添加日期:2016年11月09日
问:城市公交企业因免税车辆转让,是否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6〕84号)第二条规定,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据此,城市公交企业将免税车辆转让,应当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补缴车辆购置税。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