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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添加日期:2016年10月26日

 

问:税务局检查我公司2014年账务后,税务处理决定书上写明少缴增值税1万多元,上述业务的账务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据此,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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