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
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是否可抵扣?
添加日期:2017年05月04日
问题:我公司从外地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据此,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若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 ,按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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