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多处取得年终奖如何申报
来源:南京日报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01日
近年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快递与外卖送餐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家住六合的张某就身兼“二职”,白天送快递,晚上送外卖,两份收入也改善了自身的生活质量。年前两家单位都准备给员工年终奖作为鼓励,但张某却为报税的事犯了难。
张某知道,如果有兼职的工资收入要按照多处所得合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张某在快递公司的收入每个月3400元左右,外卖公司的收入每个月3200元左右,两家单位工资都没达到扣税的标准,所以张某每个月自己通过江苏省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纳税。但年底的年终奖是两家公司每家发5000元,该如何申报呢?张某来到六合地税局进行咨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若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且在同一月份发放年终奖的,可以将同一月份内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特殊算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若年终奖不在同一个月发放的,只能选择一个月,另一个月的年终奖作为当月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