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纳税人通过网络向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来源:安徽国税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14日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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