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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外管证的超过30天还能报验登记吗?

来源:山东国税       添加日期:2016年12月26日

  【问题】
  建筑业的外管证的超过30天还能报验登记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规定:
  1.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
  2.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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