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营改增"的喜与忧
来源:南方日报 添加日期:2012年11月08日
从上周四开始,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正式在广东全省实施,三水共有42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预计部分税负将下降40%。
“营改增”不仅促进地方三产的发展,对二产也是一个重大利好。“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将进一步完善,生产型企业原来无法抵扣进项税服务,现在将获得抵扣,从而减轻其税收成本。另据此前在上海试点的情况,部分行业,如交通运输业在试点期间税负可能会不降反增,这也为该类企业带来了挑战。
“营改增”后,怎么算税?
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
部分纳税人将减税40%
“增值税所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与营业税只根据营业金额来核算税费不同,增值税只是按照产品销售出去的增值部分来征税。”三水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唐伟锋说,增值税的实际缴纳可以依据一条公式来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比如某家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了某项服务的含税销售额为100元,若他是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其应缴的实际增值税额就应该是100/(1+6%)后再乘以6%,最后再减去进项的税额。”唐伟锋介绍,若是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方式则为100/(1+3%)后再乘以3%,不再抵扣进项税额。
以尤尼泰广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所为例,该分所设在三水,主要为三水的企业提供鉴证服务,每年营业额为400多万元,属小规模纳税人,此前要交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改征3%的增值税,所涉及营业额的部分为200多万元,预计该部分业务将减少40%的负担。该事务所所长蔡康表示,对于以出售服务、缺少进项抵扣凭证的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带给他们实在的优惠。
截至10月31日,三水共有42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其中有54户是一般纳税人,374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类别划分,有34户为交通运输业,其他394户为现代服务业,但由于试点才刚刚开始,下月企业才开始报税,所以企业具体减负多少税额,还有待进一步测算。
但唐伟锋认为,按照“营改增”的方案,年应征增值税销售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虽不能抵扣进项税,但也有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基数的优惠。“按照今年上海对8.8万户中小企业的试点经验,税负下降幅度或可达到40%。”唐伟锋说。
税负补贴方案即将实施
“对一般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说,短期内并不一定是利好。”有业内人士认为,就此前在上海的试点情况看,“营改增”反倒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税负。
这一情况得到三水南港码头的证实。营改增’后,我们一年的税费的确有所增加。”三水南港码头副总经理王艳清表示,去年公司营业额约3000万元,按营业税3%和5%两档税率计算,一年的税费要100多万元。
在改为增值税后,因公司属一般纳税人,按其公司业务分类,缴税档次分别为运输业务11%、搬运装卸等物流辅助业务6%,还有小部分租赁业务适用17%的税率,“我们是老企业,去年又刚刚更换完一批几千万元的设备,政策适用期内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设备更新进项税抵扣,初步预计改革后我们的税费要有所增加。”王艳清说,目前只能寄望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缓解压力。
目前,省财政已出台税负补偿方案:确定安排10亿元作为试点扶持专项资金,各市也相应安排专项资金,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审定,即将印发实施。
搭建抵扣链条降低二产税收成本
显然,在此次试点的扩围中,第三产业将成为各试点地区主要受益对象由于税负降低以及抵扣链条完善后,越来越多的二产将把部分服务外包出去,刺激三产及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根据测算,“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以上两个产业的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
但在唐伟锋看来,在三产之外,“营改增”对二产也是一个重大利好。其原因在于,只要他们购买了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如在成本中占比较高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等,都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税时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相当于降低了税收成本。
另一方面,因为外购或租借的设备、材料的费用能够在缴税时得到抵扣,相当于国家提供税费补贴,帮企业购买技术设备,将有效鼓励企业主动购买、更新或租赁设备,从而提高其技术含量。
相比较而言,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企业,由于人工成本较高,而该部分往往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再加上外购的设备及耗材较小,可获得的抵扣税额也相对较少。
措施
发力电商应对财政减收
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增值税主要由国税机关征收,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成,营业税作为第一大地税,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
尽管为减轻“营改增”对地方财政造成的影响,国家及省已明确规定,保持各级财政试点前的利益分配格局不变,如三水地区的交通运输业,改革后虽按增值税缴税,但其税收仍按原营业税的比例分配留成,而非按传统增值税中央与地方75:25的比例分成。
但“营改增”本质上是一种结构性减税政策,这意味着,它在给企业带来减负的同时,将给政府带来减收。据测算,广东全省“营改增”后,总体减负约96亿元至150亿元,其中深圳约减负30亿元到50亿元。
三水“营改增”后减税多少尚不可知,但财政收入骤减已成定局。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前从市到区,城市升级、创文等一系列大手笔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政府财政压力与日俱增。如此形势下,政府如何应对?
事实上,为了能涵养税源,减少“营改增”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此前在全区第三季度工作分析会上,区政委委员、区经济促进局局长何小玲就表示,将通过“短平快”的方式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的减收,其中“企业服务年”筛选的78家培优企业和65家低效待提升企业,预计可释放16亿元的税收潜能,而经过大半年的努力,目前也只完成了三分之一。
此外,亨氏、华电、菱王电梯等16个重点工业项目若达产,也能实现456亿元的产值,预计产生税收21亿元。“未来,我们可以从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构建绿色审批通道及灵活处理要素制约问题,激活存量经济,加快重点项目动工投产。”何小玲说。
另一方面,过去部分税收外流严重。以建安税为例,去年三水建筑安装行业的营业收入有144亿元,共征收所得税5581万元,其中,980户外地建安企业在三水共缴纳企业所得税805万元,接近5000万元所得税流失外地。
“今年前三季全区固定投资中用于基建投资43亿元,预计将产生6600万元企得税。在合作前做好保税措施,争取把建安税全部留在三水本地。”何小玲表示,考虑电子商务建设不复杂、产生效益快等特点,要以行业龙头落户为切入点,加快电子商务专区的开发建设进度,抢抓产业发展新机遇。
在三水工业园的战略规划中,已确定在西二环高速公路乐平出口西侧划出一块2000亩的土地,用于发展电子商务。
背景
“营改增”试点范围与税率
此次“营改增”是在年初上海试点的基础上,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6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除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还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