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处理
个人取得高温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来源:江苏地税 添加日期:2016年06月16日
【问题】个人取得高温补助是否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费不属于免税所得,应当全额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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