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东审资讯Dongshen information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东审资讯 > 东审新闻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26日

京财企[2015]260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第五十二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下列材料,并抄送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450号)二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和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以下资料……”的规定,为做好北京地区201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报备工作,现作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请北京地区各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北京市财政局报送以下资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资产评估机构2014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附件二);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
  (四)属于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
  (五)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同时抄送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二、对未按通知时间和要求上报备案材料的评估机构,我们将作为诚信问题记入该机构的诚信档案。
  报备资料可以采取邮寄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西配楼407室李长贵收),邮政编码:100048。请务必将附件1和附件2两张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ke_bzx@sina.com。联系人:李长贵、联系电话:88549437。唐克、联系电话:88221017。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_____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6日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5303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