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提示证券资格事务所 关注审计费用显著降低及屡次被处罚、调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添加日期:2014年04月18日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向大华和致同两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函,分别提示审计费用显著降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和屡次被处罚、调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对于审计费用显著降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注协提示,事务所要将其作为高风险业务,严格实施执业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恰当安排审计人员和审计时间,强化业务执行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绝不因业务收费低而在审计过程中疏于管理或偷工减料。一是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强化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事务所不正当低价竞争问题;二是要对总分所的业务承接、业务收费和项目成本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和实施合理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完善内部分配机制;三是对于新承接的低收费项目,要与上市公司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以及前任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关注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做好审计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
对于屡次被监管机构处罚、调查的上市公司,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要警惕其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风险,及时关注监管机构有关函件和媒体报道提及的各项问题,防范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一是要关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对于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整改的相关控制缺陷,要关注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是否运行了足够长的期间;二是要针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合理设计并充分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在预期控制运行无效时,应扩大实质性程序的样本量、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加强内部证据之间的勾稽对比分析以及与外部证据的相互印证;三是关注管理层是否存在隐瞒或不予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情形,诉讼和索赔事项的披露是否完整,预计负债的核算是否准确;四是若识别出或怀疑上市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考虑征询法律意见以确定是否有责任向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报告;五是判断是否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的不确定性。
截至4月14日,40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共为158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审计报告24份。中注协要求各证券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继续强化质量管控,及时将审计过程中累积的所有错报与适当层级的管理层进行沟通,并要求管理层更正这些错报,同时,要恰当评价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以及可能对审计报告产生的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