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201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
添加日期:2014年01月23日
2014年1月26日,中注协发布201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1月21日,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截至2014年1月21日,共有28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60家(详见附表2-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50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7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83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40家是因事务所合并,有24家是因项目主要审计团队加入后任事务所。
截至2014年1月21日,共有13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23家(详见附表2-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1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6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6家。
中注协提示各证券资格事务所切实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107号)的要求,报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或内控审计机构的,前后任事务所要在变更发生之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网上报备的形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中填报相关变更信息。若报备后信息变化的,应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正,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中注协将对事务所年报审计业务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择机通报。
三、重大审计风险提示
为加大内部控制审计监管力度,引导和帮助事务所防范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提升执业质量,中注协于2013年12月11日以“防范上市公司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风险”为主题在京约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其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强调,在上市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订审计计划,合理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审计领域,严格实施控制有效性测试,有效识别、评价内控缺陷,形成恰当审计意见,如实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注册会计师要通过周密安排内控审计实施时间,为上市公司预留足够的缺陷整改时间,及时跟进整改进展,通过及时有效的整改,促进上市公司内控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