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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期间税收优惠原则上延续
来源:国际商报 添加日期:2016年03月11日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3月8日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欧文汉在解读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时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考虑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特别是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方案设计时对改革的力度和节奏作了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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