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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内控办)发布2016年工作要点

来源:中国财经报       添加日期:2016年02月17日

  2016年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做好今年的财政监督工作,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内控办)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该局将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局 “将强化财经纪律监督的 ‘利剑’效应,有力保障中央 ‘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的战略决策部署。”
  今年,该局将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如围绕扶贫攻坚、改善人民生活等目标,分片选择扶贫、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等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民生资金的整合和精准投放,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同时,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开展监督检查。”这位负责人说,监督工作将重点关注营改增等重大税收政策改革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分地域、有重点地选择中央非税收入开展监督检查。
  为加大震慑力度,还将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举报件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增强财政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建立健全预算法执法检查和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饬财政纲纪,促进依法理财;推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转入常态化,检查重点从预决算公开的程序合规性扩展到内容真实性;组织开展财政执法课题研究。
  切实推动内控机制有效运转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内控建设上,将以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推动内控机制有效运转。
  要强化责任,着力抓好内控制度执行。为此,要切实发挥内控办组织牵头作用,督促财政部各单位坚持不懈抓好内控制度实施,重点防范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核心业务风险。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对不报告或未及时、未如实报告风险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精益求精,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和办法。制订颁布《世贸规则履行内部控制办法》《财政部机关预算资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起草、制发《财政部内控风险事件处理和结果应用办法》《财政部内控检查办法》。
  切实推进,全力做好内控信息化工作。逐步拓展内控管理系统的功能,2016年上半年全面实现内控管理平台的运作,完成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对接,覆盖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主要风险点,监控成果反映在内控管理系统中。
  攻坚克难,建立内控考核评价体系和强化结果运用。拟定考核评价办法,报内控委审核后颁布实施。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逐步建立一套符合财政部业务特点,科学、合理、严谨、公平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逐步完善内控考核评价的结果应用机制,与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有效衔接。
  抓紧抓实,持续推动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督促地方财政厅局在2016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内控制度和内控管理机构的建设。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其机构设置的特点和内控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差别化指导。
  强化会计事中事后监管
  在会计监督上,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率先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定期轮查和随机抽查制度,组织专员办采取统一组织和就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开展联动检查,并对关系国家宏观调控、群众切身利益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随机延伸抽查,积极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分工,并在全国全面试运行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对事务所开展综合评价和分类监管。
  进一步增强会计监督威慑力。加大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建立面向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的通报制度,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并利用全国征信平台依法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强化财政金融监管,做好金融企业会计监督检查。
  务实开展跨境监管合作。跨境监管合作是财经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一是深化内地与香港跨境监管合作。二是稳妥实施中美监管合作试点项目。三是积极推进中欧审计监管等效。积极开展与俄罗斯、瑞典等国家的跨境审计监管谈判与合作。
  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
  为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强化内部审计,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监督检查局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研究修订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制定部属事业单位、专员办内部审计操作指南。适时研究提出修订《财政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财党〔2007〕4号)的具体意见与内容。根据事业单位与专员办业务内容、财务核算、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的特点,分别制定部属事业单位和专员办内部审计操作指南。
  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突出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履职尽责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等。积极探索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改进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与巡视、内部控制、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综合成效。
  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结果运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发现的有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归纳,进一步加强对问题原因的分析与解剖,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将审计结果向财政部党组报告后在部内和专员办系统进行通报,并纳入对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和个人奖惩任免挂钩。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监督成效
  加强财政监督法治化建设。积极试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总结做法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检查工作办法,提高检查质量与效率。按照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行监督检查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清理修订相关制度,不断推动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专员办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组织,合理调配专员办监督检查力量。加强对专员办检查、核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研究出台组织专员办开展检查工作的工作规范。
  增强对地方财政监督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全国财政监督“一盘棋”思想。在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继续坚持并完善中央与地方上下联动检查,提高上下联动检查成效。加强对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调查与研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
  推进监督结果公开和利用。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逐步推进财政监督结果公开。注重与相关执法机关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应当移送的监督检查案件,及时办理移送。重视监督成果的总结提升,既通过发现和处理问题堵塞漏洞,更注重举一反三,分析研判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为财政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建立监督结果应用机制,与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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