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1.0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添加日期:2015年06月29日
2015年6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日前印发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小雄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审计师顾炬主持会议。丘小雄强调,制定出台《规范》,是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合作,实现国地税合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部门要准确把握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凝心聚力,务实创新,推动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
丘小雄指出,各级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意义。推进国地税合作是税务部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现实需要,是税务部门创新管理、强化征管的必要举措,是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时代要求。实现国地税合作就是要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促进服务更便捷、征管更高效、执法更公平。要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机构分设给税收管理带来的“信息不畅”、“抓手缺失”等问题。要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协作,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丘小雄强调,要准确把握推进国地税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总目标要求,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和规范税收执法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严格遵循依法合规、问题导向、多方共赢和鼓励创新等基本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和完善机制,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
丘小雄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凝心聚力,务实创新,确保《规范》落到实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各级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担任具体领导责任,要统筹协调、一抓到底。二是健全相关机制,加强绩效考核。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合作考核机制,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落实《规范》的推动作用。三是统筹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税务总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应主动作为,积极为各地国地税合作搭建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要依托税务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和处理。四是细化合作事项,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与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五是跟踪落实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国地税合作不断走向深入,为早日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会上,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方面对《规范》进行了解读。《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各地创新合作内容和方式预留了空间。《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试行。
北京市、河南省、大连市国税局和安徽省、山东省、陕西省西咸新区地税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级。总局机关各司局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市、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