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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2014年平均工资 北京最高河南垫底
来源:中国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5年06月16日
各地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据记者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0个省份公布了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在这20个省份中,北京的平均工资最高。
北京2014年平均工资最高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5日,除辽宁、黑龙江、湖北、新疆、西藏、贵州、上海、江苏、天津、山东、云南这11个省份外,其余20个省份2014年的平均工资数据均已出炉。
数据显示,在这20个地区中,北京平均工资最高。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226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902元。
其中,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目前全国唯一突破10万元大关的地区,这一水平是目前最低的河南省(42179元)的2.4倍。
多数省份未超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纵览20个省份的平均工资,多数省份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同全国平均工资水平56339元相比,北京、浙江、广东、青海这4个省份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城镇私营单位中,同全国平均工资水平36390元相比,也是仅北京、广东、重庆、浙江这4个省份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看看你的工资拖后腿了吗?
记者注意到,每逢公布平均工资数据的时候,会有很多人都感觉自己拿到手的工资没这么多,感叹“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
对于许多人感觉自己“被平均”的问题,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指出,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从每个人个人角度来看,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均会因所属单位的行业、地区、性质,及个人所在岗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对记者分析,在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平均工资并不能反映差距的问题,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众多网友吐槽自己“拖后腿”,恰恰一定程度反映出当前收入差距大的情况。
“这也凸显出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过高的不合理差距,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李实建议,要在经济增长上多下功夫,保证就业和工资合理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把“提低、扩中、限高”落实好,精准发力,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十一五”以来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发布的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可谓喜多过忧。
喜的是,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编者注: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依然呈增长趋势。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不仅在2014年,从2006年至今,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已形成逐年增加的稳定格局。据统计,200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20856元,到2014年则为56339元,增加了35483元,平均工资增长了1.7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进行统计的2008年开始,从17072元增加到2014年的36390元,7年间平均工资增加了19318元,增长了1.13倍。
工资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密不可分。冯乃林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平稳运行,平均工资之所以逐年增加,正是得益于经济平稳增长。
在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都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企业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从政策上保证职工收入每年都有所增加。2014年,全国有19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23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普遍在12.4%左右。
而国家调节收入差距的大背景也为提高平均工资提供了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忧的是,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9.4%的增长率是自2006年以来首次降到了10%以下。此外,受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等因素影响,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年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分别比2013年回落0.7和2.5个百分点。
“这应该和整个经济下行压力大有关。”冯乃林认为,从用工人数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行业中,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这样的企业占了较大的比重,而这些企业又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比较大的行业。
从增加额度分析,对比从2006年到2014年平均工资增加额,无论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并非呈现逐年扩大趋势,在个别年份仍有起伏。
2006年以来,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排在第一位的是2011年,为5260元。
2011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之所以拔得头筹,首先,当年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为工资增加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统计显示,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2%,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25.4%。
其次,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各级政府围绕着改革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当年全国共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7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提高幅度多在14%以上。各地继续稳步推进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第三,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助推了职工工资上涨。长期以来,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一直是我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比较优势。但近几年来,我国企业用工成本呈现出持续、较大幅度的上升趋势。一些企业为了积极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有效解决“招工难”现象,或者为了抢占科技人才、技术工人的优势,都采取了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这一有效的手段。
2006年以来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在2009年为3346元,排名倒数第一,而有统计以来,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加额在2009年也为最低值,为1127元。
2009年平均工资增长之所以“拖后腿”,在冯乃林看来,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包括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都受到一些影响,导致工资的增长慢了一些。2008年的增长率还是16.9%,但到2009年就陡转直下,掉到了11.6%了,主要还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
“十一五”以来平均工资绝对差值:非私营与私营单位差距逐年加大
对比从2008年到2014年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差距,呈现出绝对差距逐年扩大的态势。
从绝对差值看,2008年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1826元,之后逐年增高,2014年这一数值为最高,达到19949元。
冯乃林向记者解释,之所以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绝对额增长多一些,主要是因为非私营单位包括了比较大的企业,比如国企、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的企业等,这些企业的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而私营企业总体工资水平比较低,导致两者的差距不断拉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则快于非私营单位。除了2009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11.6%,高于私营的6.6%外,其他年份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均高于非私营单位。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快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相对差距略有缩小。”冯乃林说,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994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1172元。2014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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