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东审服务范围

  • 全国  客服:400-139-4131
  • 北京  电话:400-139-4131
  • 上海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办税指南 资料下载 各地办税 北京国税 北京地税 税收专题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小微企业享税收优惠将自动备案

来源:人民日报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20日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10条措施,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根据此次公布的措施,税务总局将继续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包括定率征收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小微企业实现自动备案,不再另行报送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
  此次公布的10条措施,主要涉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宣传、服务、监督、分析等四个方面,包括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强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等内容。
  税务总局表示,已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公开督查情况,同时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此外,还将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东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347691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