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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增费减 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19日
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后的前两个月,全国25个产煤省份共缴纳煤炭资源税65.89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的资源税增加48.17亿元;同时共清理涉煤收费基金70.51亿元。
我国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将原来按每吨固定税额征收,改为按照销售收入乘以规定比例税率计征,税的多少和煤炭价格挂上了勾,体现了税收价格调节的杠杆作用。改革同时,停止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并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税增费减,煤炭企业总体负担减少22.34亿元,平均吨煤减负4元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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