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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公告2015年第4号:购置税新政帮车主省钱
来源:城市快报 添加日期:2015年02月04日
买辆私家车,车主除了要支付裸车价外,还有一笔较大的费用就是车辆购置税。本月,随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新规的实施,购买新车缴纳购置税的价格将以4S店开票价格作为核定依据,以一辆20万元的车辆为例,如果4S店优惠1.5万元,购置税可以减少1000多元。
与过去相比,新规对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增加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内容。其中,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和手续费等,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包含增值税税款。而在以前的车购税征收规定中,最低计税价格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的,新办法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
劳斯莱斯省20多万昨日是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第一天,专门给各大4S店办理车务手续的杨先生就让客户尝到了一个大甜头:“客户买的是一辆劳斯莱斯,车价原本是1000多万元,4S店优惠完是800多万元,按照开票价格计算,购置税从80多万元减到了60多万元。”
本市多家4S店都表示知道新政,但具体征收幅度还要税务部门说了算。“以一辆车价20万元的汽车为例,以前要缴纳的购置税是1.7万元,现在我们店内优惠1.5万元,开票价就是18.5万元,用这个价格去交购置税,只需要1.58万元,比原来能省1000多元。”某日系品牌4S店销售人员解释说。
做低成交价行不通“既然计税价格可用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是不是和车商商量下,把最终成交价格做低,就可以节省一部分税款了?”有消费者表示。
“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天津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辆购置税缴纳并不是一律以实际成交价为完税基准,而是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如果购车价格高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以实际购置价为准;如果低于最低计税价,则以最低计税价为准。若纳税人提供的车辆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避免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
最低计税价有标准“最低计税价”如何确定?据了解,“最低计税价”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会随着新车型的增加而定期调整。消费者在缴税时,税务工作人员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就可以锁定车辆的最低计税价。
对此,天津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对每一款车都有相应的最低计税价格,消费者不可能有空子钻。而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车主少缴的税款最终都会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