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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 有望实现对公报销
来源:法制日报 添加日期:2015年01月23日
电子发票在京已实施一年多,由于其无法作为报销凭证,在推广使用中受到不少制约。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这一问题在年内有望得到解决。
电子发票可节省纸张、人力,既不会丢失,又能避免假发票的问题。早在2013年6月,京东就开出了首张电子发票。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已有京东商城、小米科技等9家企业试点并开具电子发票4700余万份,累计为企业节约发票综合成本1400万元。
此外,从上个月开始,北京地区的大型零售、金融保险、电信企业等线下企业,也可以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目前,全市已经有20家线下企业完成了备案。
“对消费者来说,线下企业能开具电子发票的意义更大。”北京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张正军告诉记者,“以保险行业举例,如果一张保单保20年,市民在这20年里就需要仔细保管发票,避免遗失。如果用电子发票就不会这么麻烦,因为它已经记录在税务局的数据库中,永远不会丢失。”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预计年内将可实施
对市民来说,使用电子发票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无法对公报销,因为目前的会计系统仍以纸质发票为依据。不过,这一问题在今年年内将有望得到解决。
“财政部正在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包括电子会计档案的有效性和对纸质会计档案的可替代性。”张正军表示,财政部于去年年底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现行办法中必须保存纸质会计档案的要求。
此外,新办法明确了单位内部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相关条件,并明确了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符合条件的原始凭证,也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据张正军介绍,目前该办法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的阶段,预计将在今年内实施,届时电子发票报销将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