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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尚无时间表 综合征收为趋势
来源:经济观察网 添加日期:2014年11月11日
“个税改革的方向实际是要尽可能地算总账,而不是算分类账”,11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APEC峰会主题沙龙—个税改革视角下的中国财税生态重建”上说。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共有11类,各有不同的算法,不过,工薪所得税是其中征收效果最高的个税类别。高培勇说,“工薪所得我们采取的是代扣代缴的办法,在支付地就把税扣下了。所以工薪所得税在目前11类所得当中征收的效果是最高的,所以有人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近似工薪所得税,但这并非我们税制设计的目的,而是由于我们在非工薪所得的征管上不够匹配”,他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采取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方式。
列入十二五规划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即将步入第五个年头,这项备受关心的税种并未实现预设的改革效果,个税改革仍然停留在调整个税起征点的阶段。
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更希望建立一个和物价指数相关联的扣税机制,并写入立法,“物价指数一公布就知道自己要扣除多少税,这比讨论个税起征点具体设在哪个数字要有价值。”
今年六月份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并列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领域。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预算改革的突破,与公众利益切实相关的个税改革被重新提上议程。高培勇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代表了税收制度发展方向的一个税种,“税制结构实际上是税收负担的分配问题”。
不过,目前具体的个税改革措施尚未出现。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个税制度的设计和征收有两方面难点,一方面是客观条件制约,中国现在的个人收入状况没有任何机构任何个人能够搞清楚,另一方面是主观认识偏差,“现在的问题是个人所得额底数不清,征收不力,还有就是调节不当,把工薪所得作为主要调节对象,而最需要调整的资本所得调节不动”。
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收入5%。许善达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是很有限的,“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小,在提高财政收入方面,个税的上升空间是有限的。个税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3,指望个税能把基尼系数降到0.4以下是难以实现的,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好几个制度的完善,个税只能起到部分作用”。
不过,业内均认为目前难以为个税改革制定明确的时间表。
许善达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放到零售环节划归地方、增值税实现分成,这几个内容对整个经济影响非常大,“在这几个内容还没有形成一个非常详细的可操作方案之前,其他几个税改,包括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保税,我认为都会往后放”。
而在吸引人力资源方面,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已经被重视,各省市纷纷采取个税优惠的方式吸引人才。许善达说,“个税功能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吸引人力资源,我国已经出现了高收入群体的移民趋势,如何兼顾调整居民收入差距、吸引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以及鼓励人们进行商业投资,个税制度的设计需要从多方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