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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取消11项行政审批 企业积极参与招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添加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截止到目前,商务部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占全部31项审批事项的35.5%,达到了国务院要求取消下放1/3的目标。”9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在商务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发布会上如是介绍。
这只是第一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商务部获悉,针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商务部将逐项研究、提出后续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后续的服务工作,进而避免管理真空。
高含金量项目取消审批
简政放权无疑是新一届政府的重要着力点。
去年3月份,我国的行政审批数量总数达到了1700多项。一年半以来,共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约占改革前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1/3,可谓交出了一张漂亮的简政放权成绩单。
其中,商务部的“简政放权”成绩更为显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注意到,商务部取消的行政审批涉及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国内贸易等多个领域,其中不乏权力格局调整较大、受到广泛关注的“高含金量”项目。
比如取消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审核”等。
在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权时,不仅让许多普通人享受到红利,更激发出市场经济的活力。
以2013年11月商务部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为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市场完全放开。
截至今年9月15日,共有143家新架构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免费注册成立,其中民营企业122家,国有企业20家,外资企业1家。新注册的招标机构中已完成89个招标项目,招标中标金额累计7844万美元。
“很明显的,企业参与招标代理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王雪坤如是介绍。
强化监管和服务
简政放权不过是第一步,王雪坤称,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制度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减法式的行动,但实际上还要做加法。”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部主任燕继荣称,否则,取消和下放一部分审批权可能造成政府有关机关的放任不管,也就是懒政。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也认为,后续需要对取消或者下放的审批进行分析。审批一旦取消,需要企业或者社会有相应的规制或约束机制来补充,使得企业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及政府规制形成一个互动的过程。
“换句话说,如果事前审批下放了,事中事后的监管不能跟上来,也会有很大风险。”薛澜介绍。
实际上,在下放或取消行政审批制度后,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也是下一步商务部研究的重点。
王雪坤介绍,针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商务部将逐项研究提出后续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及时修订有关规章和办法,采取备案等手段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主动与相关部门保持协调沟通,加强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防止工作脱节等。
除此之外,商务部还将会同行业协会、商会强化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报告和预警信息,并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完善培训机构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多管齐下做好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
以10月即将开始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为例,在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后,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推进境外投资法制化建设。加快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构筑“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另外,也将更新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对外投资合作年度发展报告、国别产业指引等,帮助企业了解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完善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等。